为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我区第四季度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面向社会公布。
对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其违法信息将推送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发展改革、法院、工信、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工会和金融机构等部门(单位)通报,请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表
??????2、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