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社办发〔2022〕002号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一、不得调整预算金额和绩效目标内容。确需调整绩效目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和审核流程,重新申报审批。
????二、应于2月16日前将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在你单位网站公开,并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报厅规划财务处备案。
????三、预算绩效目标批复和公开工作已列入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四、你单位要切实发挥绩效管理责任主体作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对批复的预算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预算目标完成后,要根据批复的绩效目标内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切实提高社保基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2022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目标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