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严格抓好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情况如下:
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基本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27个,以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名义统一施行执法,负责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事项,现有监察员206人,兼职监察员46人,协管员170人。
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检查情况。2023年度,全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书面审查、日常巡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方式,对6235家用人单位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涉及劳动者26.1万人,依法办结立案处理案件215件(按照违法行为分类: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类175件、涉及用工及社会保险等类40件),涉及劳动者5492人,其中男性4660人,女性832人,通过立案为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涉及5306人、5349.5万元。
三、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办理情况。2023年度,全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行政执法下发责令改正197件、行政处理28件、行政处罚76件,处罚金额28.7万元。